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曾广茂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4-09-14 | |||||
标题 | 关于居民区楼道接电源线给电动车充电事宜 | |||||||
内容 | 我居住原粮食局宿舍4楼二单元,近日看到有一住户从楼道电箱接电源线给电动汽车充电,并在电箱处留了一条接线插座,看是要经常给电动车充电,不知这一行为是否违反用电规定,或者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时间 | 2024-09-30 | |||||
处理意见 |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了解,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到五华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