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钟生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04-15 | |||||
标题 | 残疾人补贴查询 | |||||||
内容 | 各位领导您好,因去年以来有称是镇政府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叫我父亲需要重新办理残疾证,否则将会影响残疾人补贴或者其他福利,但本人父亲钟学雄,梅州市五华县岐岭镇人已故多年并当时已到双头派出所注销了身份证,想查询下在近几年这段时间是否有发放过什么补贴款,残疾证是否还需要注销。望领导们核实告知一下。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五华县民政局 | 处理时间 | 2021-04-19 | |||||
处理意见 | 您好!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粤民福〔2011〕22号),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可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孤儿监护人或本人到孤儿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带上孤儿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去父母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孤儿2张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资料到镇人民政府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七十多岁残疾老母亲如需申请残疾人补贴需符合: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或精神、智力残疾一、二、三、四级,由本人或家属带上残疾证、户口本、身份证到镇人民政府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