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张运平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1-11-06 | |||||
标题 | 经济纠份 | |||||||
内容 | 政府好,我在谭下搞装修,包头跑路了因该怎么办,房东又不理我,希望政府帮忙解决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21-11-18 | |||||
处理意见 | 经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投诉人张运平,其称从包工头刘国辉处承接了五华县长布镇大田嶂下村某自建房吊天花工程(包工包料),2021年4月份吊天花工程完工后,刘某辉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结清剩余工程款23000元。另我局工作人员致电刘某辉(联系电话:13******),该号码已停机,无法进一步取证和调处。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建议投诉人携带相关依据到当地镇政府反映或循其它司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