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张俊兵
类型 咨询 来信时间 2021-11-01
标题 3-12周岁新冠疫苗
内容 我的孩子是留守儿童,学校已经发了疫苗纸张填表了,现在又来手机微信填表!请问是教育部门领导:为什么要重复填表?是学校自己的安排还是教育局的安排?现在让我感觉的是我的孩子还能在学校单纯的上学学习吗?简单的问题复杂的流程还能让学生单纯的上学学习吗?让老师复杂的负责这些流程,烦请让老师单纯的教育学生吧!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五华县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21-11-04
处理意见 张先生: 您好!您于2021年11月3日在五华县惠民信息平台反映“五华县某学校在3-11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重复填表的问题”已转来我局。我局高度重视,并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学校已经发的疫苗纸张填的表是《3-11岁学生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目的是让监护人提前理解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做好接种前的准备等。接种前监护人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2.学校要求您手机微信填的表是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监护人需预先登记孩子和家长的信息,绑定孩子在省疫苗系统中已有的档案,并自助完善档案中孩子身份证号码、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必需信息,生成接种档案信息二维码,方便相关部门收集接种档案信息。 3.按照国家整体部署,3至11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建立学校免疫屏障、保护贵子女及周围人群的重要措施。学校及老师除负责日常繁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外,还需配合完成疫情接种等工作,正如您所说的“让老师复杂的负责这些流程”。请您放心,学校会尽职尽责完成教育学生的任务外,会尽力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感谢您对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五华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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