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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民平台中关于怎样申办残疾人
自主创业补贴的回复
赖运金:
你在惠民平台中关于怎样申办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的咨询已收悉,根据梅州市残联、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等15个部门联合发出《转发<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残联〔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灵活就业。
(二)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
(三)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具有我省户籍(或取得广东省居住证)的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二、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残疾人创办初创企业(创办初创企业包括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凭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登记证,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或根据当地实际标准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更多形式的补贴资助,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残疾人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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