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 ||||||||
咨询人 | 谢银钟 | |||||||
类型 | 咨询 | 来信时间 | 2020-07-13 | |||||
标题 | 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资金补助事宜 | |||||||
内容 | 尊敬的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您们好!我是河东镇和民村贫困户谢付英的儿子谢银钟。多年来由于双亲残疾(父亲瘫痪母亲精神失常)等诸多变故导致生活相当困苦,而我不得不长年在外打工以维持生计。因为经济困难,2017年我一家5口人还同挤在向亲戚借来的一间10平方米的老屋房间里住,所以不得不贷款建房,因我家情况确实过于困难,那时村里有帮我向政府申请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金,填了我与我母亲的资料还有我妻子田远栏与我母亲的照片上交申请。几年过去了,我从来都没有收到过政府一分钱的帮助,现在我也正被以前借的那些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生活相当困难,然而却发现在这惠民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2018年2月1号政府有下发33500元的补助金给我们,我想咨询一下是否真有这些帮助资金发下来?为何我本人一分钱都没有见到过?到底是平台信息错了,还是这帮助资金被人扣留了又或是被别人冒领了? | |||||||
回复信息 | ||||||||
回复类型 | 受理 | |||||||
处理部门 |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处理时间 | 2020-07-13 | |||||
处理意见 |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了解,经查询,谢付英,身份证为441424*****0803,建档立卡贫困户主,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谢金钟,441424*****0795,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2013年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对象;于2018年3月2日经镇村核查发现谢付英之子谢金钟已在2013年享受过农村低收入住房改造补助,已全额退回谢付英户危房改造补助款,谢金钟与谢付英为同一户精准扶贫户,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已享受过补助的不可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