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信息
咨询人 何建娣
类型 投诉 来信时间 2019-07-13
标题 67岁老人无故被拘留
内容 投诉转水镇司法局、派出所,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对无权无钱无势的平民下手。我的父亲何运兴,441424*****2252,是转水镇流洞村八队村民,今年67岁,于2019年7月12日早上9点,无故给转水镇派出所拘留了,恐吓要拘留一个星期以上。        起因,何广华选举村干部没选上(我父亲没投他的票),因复垦我父亲砍了自家地里的几颗果树,其中有一棵果树靠近何广华田地,其说是他种的,要我父亲赔,并将经过我父亲房子道路(属我家的田地,已通行20余年了),用挖土机挖断,想占为据有,现只有单人才能通过。我父亲在自家田地上砍了果树,何广华说成自个的,用钱买通关系,借此果树对我父亲进行报复恐吓,要我父亲赔钱赔地。         转水镇派出所判断那棵果树是何广华的,是依据我父亲拿不出人证,证明那棵树是我父亲种的。这是什么逻辑,自己的田地,种的东西无人证明,可能会不属于你的。        我父亲已67岁了,7月12日派出所打电过来,要我父亲到派出所调解,结果就有去无回。一个老人就这样无故被拘留了,吓坏了家里64岁老母亲,现已经拘留了一天。         今天是信息社会、法制社会,居然还有这样村霸,此村霸何广华想用恶势力的手段非法占有我家田地,恐吓我父亲不选他当村干部的后果,因有不为民作主的父母官,充当恶势力的打手,父母年老,我们无钱无权无势,敢怒不敢言,希望苍天有限,恳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一、还我老父亲的自由,二、将经过我家的道路复原,能让车通行。跪下了。。。。跪谢跪谢。。。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受理
处理部门 五华县转水镇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19-07-26
处理意见 经了解,何运兴在2019年5月21时左右,持柴刀将何广华种在公家地方上的一条樟木树砍倒,经五华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损毁樟木树价格为1400元,五华县林业局技术员现场鉴定清点和测量树头,该樟木树树龄约十年,离地30厘米处直径20厘米,因何运兴对破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五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决定对何运兴处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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