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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今广东五华)人,清光绪十八年(1892)出生于香港。曾入读香港育才书社。民国2年(1913)上海圣约翰大学堂毕业,后就读北京清华留美预科学校。民国3年(1914)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法,民国7年(1918)获法学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不平等条约产生的影响》,被该校出版。同年回国,任广东军政府外交部秘书、政治组组长。民国10年(1921)任梧州市政厅厅长。民国10年(1921)3月与孙中山次女孙婉在澳门结婚。民国12年(1923)10月,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财政部梧州关监督兼外交部特派广西交涉员。民国14年(1925)孙中山病重时在北京侍疾,为孙中山遗嘱证明人之一,并为孙中山守灵,题写挽联:“-,阐化万方,九原应无遗憾;半子恩情,侍疾累月,寸心唯以永伤。”民国17年(1928)任广东治河督办。民国18年(1929),参加孙中山奉安大典,同年任驻巴西公使。民国26年(1937)4月任财政部粤海关监督,民国27年(1938)10月至民国35年(1946)8月,任总理故乡纪念中学校(今中山纪念中学)代理校长。1949年10月,回澳门生活。1952年闻子戴永丰死讯,受刺激而脑出血瘫痪,1955年1月16日在澳门去世,葬于澳门白马巷坟场,后迁葬于香港华人基督教会薄扶林道坟场中路右34级戴家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