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五华县农业局 |
补贴对象 |
种植水稻的农民 |
补贴标准 |
2013年、2014补贴标准78.43元/亩(其中:种粮弄着综合直补74元/亩种粮直补4.43元/亩),2015年补贴标准65.43元/亩(其中:种粮农资综合直补61元/亩、种粮直补4.43元/亩) |
补贴渠道 |
采取逐级上报制,首先由各村民小组负责统计各水稻种植户面积并上报到村委会; 村委会汇总上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镇;各镇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到县农业局和县 财政局;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汇总再进行审核,然后后上报到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 按省制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出各户补贴金额,并通过县信用联社以“一 折(卡)通”发放到个人帐户。 |
政策依据 |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农业局《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和省级种粮直补)的通知》(梅市财工【2015】60号).pdf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和省级种粮直补)的通知》(梅市财工【2015】54号).pdf 五华县财政局 五华县农业局《关于拨付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补)的通知》(华财工【2015】9号).pdf |
备注 |
投诉咨询电话 |
0753-8116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