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主管部门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以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渠道
人社部门受理、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和拨付。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2).pdf
备注
投诉咨询电话
0753-442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