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补贴对象 |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毕业5年内)和出国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劳动力;4、返乡创业人员。5、创办驿站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
补贴标准 |
10000元 |
补贴渠道 |
人社部门受理、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和拨付。 |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pdf |
备注 |
投诉咨询电话 |
0753-4428311 |